友善是人类的共同价值追求。友善既有正义之规,也有道义之维。“正义”与“道义”在现代社会是两个广为人知的概念,它们遵循共同的“道”,在核心语义上具有共通性,都有“正当”之义和“善”的性质。“正义”的正当性偏重合法权益,强调“应得”,维护社会基本善;“道义”的正当性来自人性义理、社会公理,强调“应做”,维护社会较高善。友善兼具正义与道义双重含义。区分正义之友善与道义之友善,旨在避免假借道义之名破坏社会正义。
文化发展,文化差异,价值体系建构
王淑芹: 王淑芹,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思想政治教育系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