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法制总体的“诸法合体、以刑为主、民刑不分”的框架结构下,中国刑事法制呈现出总体严苛但又时带宽仁的双面性特征,其中蕴含着可贵的人道主义成分,这些可从刑罚从随心所欲到制度的规范和人道化的演进;德主刑辅,注重教化;反对滥兴狱讼,倡导非讼解决方式;恻怛慎刑,爱惜民命;慎重狱政,爱惜人命;赦免制度化和经常化;哀矜折狱的司法主义等方面体现出来,它们共同塑造了中国传统刑事法制人道的法治文化品格的一面,这些人道主义遗产在当下的法治中国建设和世界法治发展中也是重要的可供借鉴的传统资源。
文化发展,文化差异,价值体系建构
陈焱光: 陈焱光,法学博士,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华文化发展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