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抵押物的开发贷项目中,因拟开发楼盘面临预售需求,交易中心会要求贷款人出具同意抵押人在抵押期间转让抵押物的《同意销(预)函》,但出函行为是否意味着“债权人放弃抵押权”,学界与实务中多生疑问。最高院在农行道外支行与中财公司借款纠纷案中做出“出函意味着债权人放弃抵押权”的裁判,应当说是对物权法立法目的的遵从,殊值肯定。
信托业,研究报告,中国,2017
谢雪凯: 暂无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