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伦理是检察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当遵循的道德规范,也可以称为检察官职业伦理或检察官职业道德,检察官职业伦理是世界各国检察界共同关注的问题。尽管职业伦理作为国家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不同性质的国家对检察官的职业伦理规定却不尽相同。在我国,一般意义上的检察官是指行使检察权的国家公务员。检察官职业的这一特殊性决定了检察官职业伦理有别于其他法律职业伦理。
法律伦理学,案例研究,执法伦理,法律监督,职业伦理
张秀: 湖南浏阳人,中山大学哲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美国耶鲁大学访问学者,华东政法大学教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哲学、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已出版专著《政治义务、法律正义与公民服从》、《多元正义与价值认同》。发表《法律服从的多重辩护》、《正义、功利与平等》、《多元正义的困境》、《全球正义的理论与争辩》等多篇论文。主持国家课题“现代西方性别正义理论研究”,主持教育部青年课题“政治义务、法律正义与公民服从”,上海市优青课题“和谐社会视域下的公民服从研究”,参与多项国家课题和省部级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