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企业工资调控体制中的职能体系、法律体系、制度和手段体系、调控组织体系等四个方面,分析政府工资调控职能不到位和越位的问题,缺少工资专项法律规范和行政法规过多过乱的问题,非常规调控较多和综合配套调控手段缺少的问题,各级各类政府部门间缺少相互协作与政策配套问题。从企业工资调控机制中的最低工资调控机制、工资增长指导机制、市场信息引导机制和国有企业工资监督调控机制四个方面,分析调控目标不明确、调控方式不合理和调控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提出的改进完善思路和政策措施包括:在市场决定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政府工资调控职责,完善政府依法调控的法律法规体系,确定合理的工资调控目标,选择有效的综合调控方法,建立多方协作的工作机制,使政府调控企业工资的各项职责得到落实,各项制度安排得到改进,逐步形成“职责到位、目标明确、方法科学、制度完备”的体制机制,更好地发挥政府调控职能作用,促进形成合理有序的分配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