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制度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改革完善律师制度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律师工作纳入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布局,对加强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做出重要部署,为全面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在2016年第九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对全国广大律师提出了五点希望:第一,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第二,做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第三,做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推动者;第四,做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者;第五,做全方位对外开放的促进者。这也是对律师业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的期许。
陈爱蓓: 法学博士,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第三届江苏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发表各类论文、文章近百篇,研究领域为诉讼法学和经济法学。2017年1月一2018年1月,受中央统战部选送挂职担任四川省司法厅副厅长。 主要论著包括《企业违法行为论》(2002年)、《人本主义与刑事司法理念的重塑》(2007年)、《司法妥协的正义与困境一一以刑事诉讼程序为视角》(2007年)、《平和司法的正义观》(2008年)、《刑事裁判中的事实误认》( 2008年)、《刑事错案成因的法外考察一一兼谈影响刑事司法的若干诉讼文化因素》(2009年)、《司法的第三维度:社会学维度一一从法意与民意的纠结谈起》(2010年)、《财产权的道德意蕴》( 2010年)、《走进WTO时代—政策、法律的回应与创新》( 2011年)、《社会不平等与社会权利的保障一一兼谈我国收人分配法制对社会正义的调适》(2012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