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中国已经进入了新型工业化阶段即重化工业阶段;又据说,若干地方政府正积极进入汽车产业领域。对此,我不禁想起几年前深圳市政府曾企图精心培育6大销售创百亿集团而后来基本失败的严酷教训。这就是说,当时市委、市政府还没有从根本上消除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思想性障碍和体制性障碍。
由此可以引出的具体教训有以下几点。
第一,25年来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相比政府的强力干预,扶持部分企业和产业发展的做法来说,创造一个有效率的市场环境更加重要,更具有基础性意义”。政府最终就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者,政府要为各类经济主体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所以建议市委、市政府不必着力扶持深圳的汽车产业。
第二,25年来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还证明,国有经济虽然占用了较多社会资源,但效率较低。“国有工业企业占用固定资产约50%,国内银行贷款约60%,却只创造约1/3的工业总产值。到2001年末,国有企业在并无优势的一般竞争性行业有15.5万个,占国有企业总数的89.1%。这些企业占有国有资产总值的49%。”显然这处于一种结构性低效率的状态。所以,建议市委市政府尤其不能去直接创办深圳的国有汽车企业。
至此,结论应当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如果说资源配置的基本权力不是政府而是市场的话,那么当前所有制结构的调整恰恰是重化工业阶段经济结构调整的基础,在这方面,作为一种推动力,地方政府是能够大有作为的。
(200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