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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湘江流域推行水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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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湘江保护,保障湘江流域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湘江流域环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结合湖南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就在湘江流域推行水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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