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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区域发展规划中的文化政策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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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文化政策主要分为保护与发展区域文化两大类,通过界定其不同功能得出区域文化政策无法上升为法律的原因在于管制功能太过强大。本文指出由于政策制定者存在“过客心态”与“旁观心态”导致了现有区域文化政策存在缺乏体系、内容及定位雷同、主观性太强、重硬轻软、多宏观及长期规划和政策效果不明六大问题,提出制定文化发展法规、构建区域文化政策体系及评价指标体系、组建专家队伍评估和指导规划编制、邀请民间文化工作者听证政策出台、以政府扶持或购买乡土文化品牌的形式提升区域文化品位和建立文化政策数据库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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