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以及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等各项工作中均取得了重要进展,推动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发展和健全。“立法打包”“人大代表退出机制”“述职评议票决制”等一系列制度创新和探索,对促进中国民主法制建设、加快中国政治文明进程、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但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步入新的发展阶段,在立法制度、监督制度、人大代表选举制度、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中的诸多问题逐步显露,本文在分析上述问题的基础上,对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出具体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