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国政府的支持推动下,非银行支付、P2P网贷平台、数字投资产品以及其他数字普惠创新不断涌现,全球普惠金融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但也放大了潜在的问题,导致了伤害金融消费者的现象时有发生。从世界范围看,玻利维亚(在1999年时)、2004~2008年期间的尼加拉瓜、摩洛哥、波黑、巴基斯坦,以及2010年印度的安德拉邦,都曾发生过严重的小额信贷危机。小额信贷机构诱使客户过度借债、用非正常手段进行催收、非法经营(例如吸储)、管理不善、追逐高额利润等,均是造成这些危机的深层次原因。
在中国,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也出现了许多恶意放贷,利用互联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过度授信、以非法手段催收贷款,以及收取过高利息等现象,对金融消费者造成了较大的伤害,导致普惠金融发展所带来的增长效益被大大削弱。因此,在构建我国普惠金融服务体系过程中,如何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也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