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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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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市民社会的雏形自清末初始形成之后,与传统中国强国家弱社会的状况相比较,社会与国家两方面均已出现明显的变化,开始建构一种新的互动关系。从国家的方面看,一方面,清末民初的国家已在一定程度上依赖社会实现新的动员与整合,因而对社会给予了某些扶植,由此成为独立的市民社会雏形能够孕育萌生的一个重要因素;另一方面,由于近代中国始终未能实现国家政治制度与经济制度的根本变革,无法对社会的发展提供真正的制度性保障,加之统治者出于维护自身统治地位的目的,担心社会获得充分发展,权力进一步扩张,危及其统治地位,因而国家在对社会予以扶植的同时,又加以各种限制,甚至在其力量比较强大时即对其进行扼杀。

从社会的方面分析,近代中国的市民社会在清末萌生出雏形后,已取得了相当一部分自治权利,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制衡国家的功能与作用,并在民初获得了进一步发展。但是,近代中国的市民社会始终面临一个不愿真正放弃已有权力的国家政权,无论是20世纪初推行“新政”的清政府,还是民初由袁世凯建立的北京政府,无不如此。蒋介石上台之后,更是实行独裁统治,对市民社会肆意摧残。更重要的是,近代中国的市民社会始终发展不充分,可以说一直未真正脱离清末民初的雏形状态,形成一个十分完善的市民社会。同时,近代中国的市民社会自始至终在很大程度上存在对国家的特殊依赖性,相对于近代欧洲的市民社会而言,自身的实力依然比较有限,因此难以与国家持久地抗衡,也无力抵御国家的侵蚀,最终也就难以摆脱被国家强制扼杀的厄运。下面将对上述近代中国社会与国家的互动关系做具体的考察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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