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缺乏商事公司的传统,对商事公司的本质及其对内对外关系缺少足够的了解,严重影响人们对公司的规范操作。可以这样说,学习关于商事公司的知识,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完成;而商事公司的传统则非短期可以建立起来。再者,既有的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同国外新设公司有许多不同。它在理顺产权关系和资产评估等方面,都会遇到后者很少遇到的问题。因此,国有企业走向公司,必然要遇到许多难点。本文仅从法理上对如何解决这些难点作些探讨。
商法,法的理论,中国
王保树: 王保树,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