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是重要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北京市通过构建大调解体系,发挥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取得了良好成效。新时期的调解工作也面临一些新的挑战和问题。调解具有其他纠纷解决机制不可替代的优势,应主动适应首都社会矛盾纠纷新形势和人民群众新需求,从观念认识、机制制度、基础保障等方面不断深化调解工作。
社会管理,研究报告,北京
王秋玲: 王秋玲,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副调研员,研究方向为司法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