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主要从民事制定与民事认可、民事认可关系、民事认可方式及其意义三个方面介绍了民事认可。
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中国
贺海仁: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教授,第三届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粤港澳大湾区重大法治问题研究”课题组首席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