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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治浙江之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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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针对浙江“先成长先烦恼”的现实挑战,率先就省域层面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战略布局进行探索,于2006年作出建设法治浙江的重大决策。围绕法治浙江的决策和实施,习近平就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重大原则、基本路径等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推动浙江走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建设的前列。十多年来,历届省委坚决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重要论述,坚持把建设法治浙江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探索构建了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分口负责,逐级逐层抓落实的法治建设工作体制机制,浙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的法治化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成为全国公认的法治化程度最高的省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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