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面临跨境洗钱威胁最大的区域之一,洗钱犯罪活动的现实危害性与破坏性持续扩大。但由于存在制度性差异,粤港澳三地反洗钱信息交流、联合办案和监管合作等方面存在较大局限性,需要在建立统一的金融机构反洗钱报告义务、构建主管部门间情报交流共享机制、促进技术手段共享等方面加强三地规则对接与协调合作。
城市群,区域经济发展,大湾区
深圳市蓝海大湾区法律服务研究院课题组: 课题组成员:王楠,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吴灏文,深圳大学城市治理学院助理教授;邹宏,香港大学经济及工商管理学院金融学副教授;何乐心,澳门工商银行合规部助理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