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讼社区”建设的目的在于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尽管人们对纠纷持抵触态度,以往研究者也多将注意力放在其破坏社会秩序、影响人们关系等消极方面,但也有学者指出了其在建立新社会秩序方面的积极意义。科塞认为,社会冲突是一种安全阀,通过它可以发泄敌对情绪和不满心理,轻微的冲突不至于破坏社会结构,并且还能激发新规范、规则和制度的建立
所谓“无讼社区”,是以时代精神为引领,在地方党委领导下,吸收传统“无讼”法律思想中的有益成分,整合司法、行政、调解等资源,在自治组织的共同参与下,依托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以强化法院司法确认,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形成国家法律机制与社会自治的有机协调,建立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