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为契机,推进国际秩序和国际法体系的补缺进路。本部分主要论述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所推行的“和谐主义”是截然不同于既往国际法奉行的丛林主义,所提倡的当计天下利的价值观念也不同于已有的“先到先得、后到不得”的价值观念,所意欲实现的目的是国家间的真正合作甚至是融合,而非当前所广为人知的单向度价值链上核心国家对非核心国家以及边缘国家的压榨。这三个位面上理念的更新,将促使当前仍然在处理国家间共存及一定限度合作的国际法获得新的发展方向上的启示。
国际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秩序,国际条约
张相君: 法学博士,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福州大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法,包括国际海洋法和国际私法。参与翻译《弗吉尼亚大学海洋法论文三十年精选集》(译30万字),参加撰写英文专著Maritime Security in the South China Sea;发表论文十数篇,主持和参加国家、省级课题数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