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首先以法院审判的一则案件为切入口,提出了法官该怎样说的问题,其次从民众心理和法理的角度综合分析该问题,最后提出法官在言辞上应该注意说话的方式,说话的时机以及说话的态度,要借助各种机制将话说的更好。
研究报告,2013,社会主义法制,湖南省
罗新祥: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