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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法院的“大调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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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是中国司法的优良传统,自2007年开始,青州市人民法院开始推动建立全市“大调解”工作格局。诉调对接制度的运作形成了多元主体化解纠纷的格局;行政争议协调处理机制利用联席会议制度,预防和解决行政争议,努力实现胜败皆明、案结事了目标;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采取有针对性的调解措施,正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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