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页面

第一节 外交发展简况
在线阅读 收藏

长期以来,马尔代夫一直处在欧洲殖民统治之下,国家的外交大权长期掌握在殖民统治者手中。1963年,马尔代夫加入科伦坡计划组织;1965年英国殖民统治结束,马尔代夫获得完全独立,从此拥有独立的外交权。1965年,马尔代夫加入联合国;1968年共和国成立后,马尔代夫政府本着同所有尊重马尔代夫独立和主权的国家友好的原则,积极发展对外关系,并把塑造良好的国际形象、提升马尔代夫的国际地位放到了至关重要的位置。1978年,马尔代夫加入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后来又加入了亚洲开发银行。1985年,在孟加拉国等国的倡议下,南亚区域合作联盟(the South Asian Association for Regional Co-operation,简称SAARC)宣告成立,马尔代夫成为该组织的创始国之一;1990年,南亚区域合作联盟第5次年会在马尔代夫成功举行。

马尔代夫长期是英国的殖民地,历史上与英国的关系十分密切。1956年,英国要求租赁马尔代夫最南端阿杜环礁的甘岛作为空军基地,1960年与马尔代夫签署了长达30年(1956~1986)的租赁协议,后由于财政方面的原因,甘岛的实际租赁期只有20年。1976年,英军撤出甘岛,甘岛回归马尔代夫。1985年,马尔代夫正式加入英联邦,此后一直成为英联邦的正式成员。

马尔代夫一贯奉行独立自主的外交方针,努力谋求印度洋地区的和平与稳定。1977年10月,前苏联曾以100万美元的诱人大单欲租赁原英国的甘岛空军基地,遭到马尔代夫政府的断然拒绝。

马尔代夫虽然是一个穆斯林国家,但与中东地区的伊斯兰运动保持着相当的距离。马尔代夫与南亚各国一直保持着良好的睦邻友好关系。1976年,马尔代夫与印度和斯里兰卡签署了海上边界的划界协议,妥善解决了与邻国可能发生的潜在纠纷。印度是南亚大国,保持与印度的良好关系,对马尔代夫十分重要。独立以后,马尔代夫十分重视保持和加强同印度的关系,并不断从印度得到政治、经济和军事等多方面援助。

马尔代夫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外交方针,与一切愿意和马尔代夫保持友好关系的国家建立国家级外交关系。到目前为止,马尔代夫已同世界上127个国家建立了正式的外交关系,其中包括英国、澳大利亚、缅甸、中华人民共和国、捷克、斯洛伐克、埃及、法国、德国、匈牙利、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伊拉克、意大利、日本、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韩国、利比亚、马来西亚、墨西哥、新西兰、巴基斯坦、菲律宾、新加坡、斯里兰卡、俄罗斯、英国、美国、越南和南非等。

马尔代夫遵守联合国宪章,积极参加国际组织,认真履行国际义务。截止到2002年,马尔代夫已加入的国际组织机构有:亚洲开发银行(AsDB)、亚太经社会(ESCAP)、联合国粮农组织(FAO)、77国集团(G-77)、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国际民间航空组织(ICAO)、国际开发协会(IDA)、工业发展委员会(IDB)、国际 农业发展基金(IFAD)、国际金融组织(IFC)、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IMO,国际警察组织(Interpol)、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IOC)、国际电信联盟(ITU)、不结盟运动(NAM)、伊斯兰会议组织(OIC)、禁止化学武器组织(OPCW),南亚区域合作联盟(SAARC),联合国(UN)、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UNCTAD)、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万国邮政联盟(UPU)、世界卫生组织(WHO)、世界气象组织(WMO)、世界旅游组织(WToO)和世界贸易组织(WTO)等。

帮助中心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