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既是公共治理的题中之义,也是政社合作的内在要求。以2014年深改元年为标志,无论是社会组织自身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新动向,还是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政策制度、培育监管、基层创新,都不仅涉及政府主体,也涉及社会主体,其核心是政府职能转变、加快社会放权,基础是社会组织发展、加强内部治理。现代公共治理、政社合作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分析工具、指明了发展方向。
体制改革,研究报告,中国,2015
杨丽: 杨丽,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副教授。感谢上海市民政局赵宇先生的支持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