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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稳妥地进行农民欢迎的合村并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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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村并居是农村发展的时代要求。“撤村并居也是农民适应农村巨大变迁和科学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的理性选择。这些年来,新农村建设的另一个困境是农村的公共服务难和基础设施建设难,主要原因是农民居住过于分散。”1003280

在百年前的欧洲城市化过程中,许多国家就曾推动过合村并居。直到2011年8月,意大利政府还在推出举措,要求人口少于1000人的城镇相互合并。

合村并居是对村庄建设的重新规划。虽然城市规划建设已得到全世界的认可和实施,但对农村进行规划建设,还是引起一些中国学者的疑虑。他们希望让村庄“自然进化”,让农村、农业、农民保持“原生态”。然而,原生态只不过是观光客的理想和希望,原生态常常意味着停滞,意味着贫穷,这并不是当地居民的祈愿。城市设计、城市规划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农村同样需要规划设计。既然不能听任城市自然演进,为什么要听任农村自然演进?

总的来看,新型社区比传统农村社区生活舒适,上楼比不上楼好。这当然要考虑农村的生产方式,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并不是要大城市化,而是要建设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交往特点的新型社区。

问题的关键是,如何最大程度地保障农民权益,进行农民欢迎的合村并居。

为此,青岛市各级政府进行了有益探索,并创新出了许多有效的工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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