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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保障失地农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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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利益问题解决了,稳定就是顺理成章的事。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变得越来越关心个人的经济利益。2011年,《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稿)》面向全国征求意见,反馈多达23万条。而《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稿)》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只有6.7万条。这似乎表明中国人更在意自己的经济利益。

从长远看,破解征地拆迁难题,必须建立健全适合国情的补偿和保障机制,其中包括征地拆迁的合法程序、合理补偿标准、就业安置和养老保障等,这是一项涉及社会和谐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系统工程。

当前,从各地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和纠纷看,焦点大多集中在就业安置和养老保障方面。一些地方征地补偿实行村有乡管,每年给被征地农民发放每亩1000—2000元的生活费,基本上接近城市低保线,收到一定成效。但这种做法涉及面广,负担较重,风险也大。黄岛区“土地换保障”的做法是一种有价值的探索。全国各省市区每年都有不菲的征地补偿金,如果从这笔资金中拿出一定比例,地方财政再配套一块,直接转成社会保障基金,将会较为有效地解决征地拆迁“后遗症”问题。

当然,我们也必须看到,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计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基本财产权利。“市民权”不能与土地挂钩,国家应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土地财产权利。100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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