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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理式执法”:融合法、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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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形势下,坚持“依法管理、综合施策”的原则,使各项社会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同时还要立足国情、市情,综合运用经济调节、行政管理、道德约束、心理疏导、舆论引导等手段,通过法、理、情的有机融合,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减少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

融合法、理、情,正成为青岛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中的新探索,并涌现出莱西市“说理式执法”、胶州开发区村村设有“法律顾问”等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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