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是外资企业建立“三方”机制的重要一年,在中央政府有关要求外资企业建立工会和劳动关系的三方协调机制的基础上,外资企业劳动关系向着更加制度化的方向变化。与此同时,以跨国公司为主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和以转包制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中依然存在着各种类型的劳动者劳动权益受损、劳动关系紧张和“三方”机制建设缓慢等问题。随着2007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外资企业劳动关系的制度建设有望更加完善;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企业社会责任认证将积极地推动中国劳动关系向和谐的方向发展。
佟新: 1961年生。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中国工人与劳动研究中心主任。主要从事劳动社会学研究、性别研究、婚姻家庭研究。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中国工人职业生涯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劳动关系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劳动力市场中的性别问题”、北京大学和香港理工大学合办“中国社会工作与实务研究中心”项目“中国劳动用工制度和劳务派遣制度研究”以及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谐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法律构建研究”的子课题“新兴产业中的劳动关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