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城乡二元社会福利结构明显偏向于城镇居民,但如果因此得出结论,认为中国农村那个时候没有福利保障则是错误的。在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同时,我们不可低估农村中农民的社会福利。如果说1949年后国家建立的城市福利制度主要是从苏联复制借鉴的,那么中国农村的福利制度则是中国共产党根据中国农村的经济和社会条件,延续共产党在建党初期的宗旨和经验创建的。在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城市社会福利体系的同时,国家也在农村建立了一个给农民提供基本生活和最低福利保障的社会福利制度。
农村社会,社会福利事业,市场经济,社会保障,社会救助
潘屹: 0 1982年1月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新闻专业,先后获得芬兰坦佩雷大学社会政策和社会工作专业社会科学硕士、英国剑桥大学社会和政治科学系及东方系哲学博士学位。曾在民政部社会政策研究室和《中国社会报》工作,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秘书长,中国社会福利专业研究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慈善联合会理事,中国家庭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老年学学会特邀理事等职。研究兴趣为:社会政策理论与实践、福利国家模式与制度、福利思想及欧洲社会福利、社会服务和老年社会服务等。主要学术著作:《论中国国家福利的重构》(2007)、《家园建设——农村社区建设模式分析》(2009)、《西方普遍主义福利模式的演变和启示》(2011)、《福利制度的效益和可持续——欧盟社会投资政策解读》(2013)等。作为骨干参与多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普遍整合社会福利体系的基础设计”(2010~2012)、“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2010~2012),主持和参与国家老龄委委托、联合国人口基金支持的“国外家庭养老支持政策的比较分析和评估研究”(2012)及民政部委托的“社区综合养老社会服务框架设计”(2012~2014)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