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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的另类媒介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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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起城中村的“动”——那种摩肩接踵、人声鼎沸的场景,通常是从黄昏开始一直延续到午夜,城中村的夜生活似乎比普通的城里人要来得丰富。在石厦,大约下午5点过后,大榕树下、街道上、小弄里……麻辣烫和牌桌一行行排开,人一下子就稠密起来,六七点钟,攸县出租车司机陆续回来交接班(白班与夜班换岗),的嫂们也开始在村里买菜或在大榕树下接丈夫……整个石厦村变得热闹起来。在这种建筑容积率极高的空间,出现这种热闹的场面,其实并不为奇。

说起来,石厦村的商业也有一种“另类的繁华”,尤其当华灯初上,它不是现代化大都市的那种豪华气派、精致优雅;它是大排档式的、充满市井气的,但照样活色生香,吃喝玩乐一应俱全。城中村的夜景和夜市跟都市相比,前者如同光膀子的壮汉,后者是西装革履的绅士,灯红酒绿之下,各有各的情趣与精彩。

城中村的商业虽然简陋、家常、土气,但它的商业化程度却很高——换言之,商业渗透在日常生活的每一个细胞、社区空间的每个角落,只不过它的形式与一般城市的商业环境大不相同:在这里,无论多么微不足道的需求,都可以灵活机动地转化成“商机”,只要有那么一点点微薄的利润,就可以自创出别具一格的小本经营和妥帖服务,以满足这里人口稠密但消费能力有限的街坊邻里的日常生活,包括他们对ICT的需求。

城中村的商业环境产生于权力控制的“空档”。说白了,这里虽处城市中心,但村内的管理有相当一部分自成一体,村与城的分界造就了它的权力运行在一定程度上的封闭性和内生性。当然这不是绝对的,我们从大榕树边上的大屏幕彩电和宣传栏,即能窥见政治力量对城中村的渗透,但这还是表面现象。外部政治权力一竿子插进村里且实行严厉操控的情形仍然存在,比如据我们所知的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控。以攸县出租车司机家庭为例,湖南攸县的地方政府跨省设立专门机构,直接进入每个司机的家庭,执行每个季度一次的入户检查和登记制度;另外我们后面会专门讲到国家对营业性互联网的管制,也就是地方政府对黑网吧的严打也经常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进行着,其架势很像城管对付地摊小贩,令“非法”经营者闻风丧胆。但总体上看,城中村相比于一般的城市住宅社区,它仍有自己的自由空间。李培林曾分析城中村的商业环境,认为村内的店铺基本上不是以企业而是以个体户登记,交纳的税种和税率也有相当的优惠——采用包税制而不是征收营业税;由于城中村在治安、卫生保洁等所有公共服务上基本上由村里出钱,所以几乎没有国税、地税之外的其他苛捐杂税(李培林,2004)。我们在石厦村发现,小小一方土地光在社区管委会登记在册的店铺就有526家之多,这一方面固然是这里人口密度决定了“商机”的存在,但大量家庭自雇模式的小本经营也说明了其生存之道与大城市的商家有相当大的差异;另外大量“地下经济”的存在,恐怕更是外部商业权力在城中村出现“空档”的一种体现。这里还有一个简单的道理,石厦村原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是房屋出租,如何吸引外来租客对他们来说是一个关键因素。因此,村里的商业环境能否满足这些外来流动人口的日常需要、廉价或过渡性的物品是否充足,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不难推测,社区管理部门对于村内商铺的管理,通常在其管辖范围之内,采用了较为宽松的姿态。可以说,石厦村的经营之道,讲究的不是商业规则是否规范,而是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在需求与供给上的一种默契,它可能缺少合法性,但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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