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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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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人类珍贵的文化遗存、自然遗存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对具有特殊和普遍价值的自然与文化遗产的最高确认,在国际上享有崇高的声誉。世界自然文化遗产是人类的共同财富,如何把它们保护好,并传给子孙后代,是全人类共同的责任。

截至2000年底,已有122个国家的690处自然文化遗存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中国现在拥有登记注册的世界遗产27处,包括了世界遗产的全部类型,总数位列世界第三位,有如此多的世界遗产的确值得骄傲,但这同时也意味着需要承担更大的责任与义务。如何搞好世界遗产的保护管理一直是我们遗产地工作者所关注的课题。保护世界自然遗产,就是要坚持保护地球生物圈基本生态过程和生命维持系统,保存生物种的遗传多样性,特征生态系统的永续利用,保留自然历史纪念物等;保护世界文化遗产就是保护它在生存全过程中所获得的有意义的历史、文化、科学和情感信息,保护它的真实性和原生性,保护它在一定范围内的历史环境,不要让它失掉历史形成的环境而孤立。保护为开发,开发促保护,保护与开发历来是一种相伴共生的关系,保护与开发关系密切,但往往又是一对矛盾体,尤其是随着旅游业的发展,这对矛盾日益显得更为突出。虽然在近二十年来,中国的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世界遗产开发利用中的粗放型模式,对遗产资源的盲目掠夺,造成遗产资源浪费、退化以及遗产地和周围的环境污染、生态系统失调等现象。这其中有些已相当严重,进行中国世界遗产保护管理的深层次研究、探讨,加大保护管理工作力度,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这是中国世界遗产地有关主管、管理部门所共同关注的问题,作为世界遗产地的直接管理工作者,这也是我们工作中必须面对和思考的重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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