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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大开发与中国大陆的区域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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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9年江泽民在数次会议上公开宣示“西部大开发”策略构想后,中国大陆的经济发展已经开始进入了一个新的区域发展阶段。随着2001年“十五计划”出炉而公布的西北大开发实施办法,中国大陆官方的经济发展规划者似乎已经重新将中国大陆的“西部”定为:蒙、陕、甘、宁、疆、青、藏、蜀、渝、黔、滇、桂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另加湖南省西部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的“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与在吉林省东部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而其他不属于“西部大开发”区域的19个省市或自治区,则统称为“东部”地区。此可称为“大西部”的12个省级行政区在2001年共有人口3.6447亿人(占全国28.6%),GDP为18048亿元(占全国18.8%),人均GDF为4952元(约为全国人均GDP的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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