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大遗址概念,主要运用于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它专指中国文化遗产中规模特大、文物价值突出的大型文化遗址、遗存和古墓葬。它们的占地面积,小者几十公顷,大者可达几十平方公里。其保护与利用工作往往与遗址所在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具有直接的、明显的利益关系。1997年国务院在《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中第一次提出这一概念,并特别强调了应将这类遗址的保护工作纳入当地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
文化遗产,保护,经济管理
陈同滨: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历史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