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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与新社会空间的生成——一个中国流动人口聚居区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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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中国农民大规模的跨区域流动所以如此引人注目,其直观的原因大概有两点:一、它已成为现今中国社会生活的一项“结构性”事实,即稳定的、涉及社会多方面的重要现象。二、流动态势超出了人们最初的预料,国家的控制措施在现实中难以完全到位,1197746政府和社会已为此感到焦虑。农民自发流动的开始,固然来自于国家自上而下的对某些个体的权利的界定,1197747但是,这种“权利”的获取,怎么被运作成了现在大规模的社会行为呢?尽管我们已在宏观层次上对流动的数量、成因、分类等作了很多描述和分析,但流动行为的内在规则和机制仍然是个“黑箱过程”。1197748

另一问题是:这种大规模的流动和更宏观的社会变迁究竟是什么关系?

正如已被指出的那样,在改革中的中国和在一般的市场型国家不同,农民的流动不仅是在进行地域的、职业的变化,所引发的也不仅是人口、技术和财富分布的变动,更重要的是,它从原有的体制架构中游离了出来。1197749而且流动人口脱离原体制的彻底性远大于我们已注意到的其他群体(如个体户、私营企业主等)。流动人口脱离了社区、单位、户籍、身份以及与地域和原制度有紧密对应性的“关系”等几乎所有中国社会的基本要素。另一个必须注意到的、与一般发展中国家不同的事实是,中国的“乡城移民”(rural-urban migrant)虽然从原有的经济社会体系中脱离出来,却没有沦于赤贫,甚至是一个生机勃勃,给城市和农村都注入重要活力的群体。到底是什么机制使得这个几乎与原体制全然无涉的群体得以存在甚至扩张?现在大规模的流动行为对整个社会又意味着什么?

首先,我认为,流动人口已形成了一个新的“社会空间”。在这个“空间”里,他们有不同于其他社会群体的生存方式、行为规则、关系网络乃至观念形态,而且这些要素在不断地被“再生产”着,已成为一种结构化的东西。这个空间超越了原社会中的一些重要边界,如地域、部门等等,不能为既定的社会构成方式所接纳,甚至也不能与之接轨。比如城市里的保姆,真正影响她们行为、塑造她们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并不仅是城市的管理部门或家庭,也不仅是农村的原家庭,关键是“保姆帮”以及她们与同乡其他群体(比如建筑队)形成的关系。正是这样的“圈子”,塑造出在现有制度背景下一系列重要的社会过程。(根据本人对北京市保姆群的初步调查)这样的圈子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社会性实体”,但又不能被概括为“组织”、“团体”、“阶层”或“共同体”(比如包工头和建筑民工,相对现行的社会结构,他们处于一个“行为范畴”,但很难将之称为一个“共同体”)。我将之称为“新社会空间”。这种“空间”对中国社会的变迁有着丰富的意含。在城市中自发形成的外来人口聚居区是这种空间的典型形式。

那么,这一空间是怎么形成的呢?本文认为,第一,这是不能为宏观体制所接纳的流动人口,在体制外积极进行微观层次上的规则创新的结果。这与纯样市场国家中的移民群体,特别是少数民族聚居区(ghetto)和棚户区(slum)的形成机制不同。1197750这一空间也不同于西方的“市民社会”或中国传统的“国家——民间社会”的模式。第二,这一空间形成的具体过程是“传统网络的市场化”。即以传统网络为基础,不断引入市场规则,将它转化为一个内部市场。从而使自身的流动行为和资源积累不断扩张。

最后,本文认为流动人口的规则创新并不是直接改变原有制度,而是形成了自己的“空间”。从这一点上看,中国的改革已经从“国家内调整”过渡到“国家与非国家”两个空间进行磨合的阶段。今后改革中的冲突将比以前要大要多,政府应更大力度地调整社会管理方式和整合方式,以适应经济体制的变化和社会现实的变迁。

我的这些结论,得之于始于1992年的对中国流动人口的调查。其中包括:4年多来对北京“浙江村”(来自浙江温州的农民工商户自发形成的聚居区)的追踪式人类学研究,对北京其他类型的外来人口,广东东莞市外来人口和城市社会结构、温州市外来人口的实地研究。本文将要以“浙江村”的形成史来具体展示这些观点,但这些认识对其他类型的流动人口是有普遍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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