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页面

缘起:2002 ~ 2008 陕西洛川农民社区卫生服务试点与制度研究
在线阅读 收藏

2002年春,中央党校中国社科院分校第22期进修班赴延安市考察,党校学员、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在组织农村社会发展考察中,就建立农民健康合作组织以促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改善这一主题与延安市卫生局副局长安海燕达成了共识,随即双方协定在延安市选择一个县进行试点。当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发布,其中第18条提出要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先行试点。在延安市卫生局的推动下,当年年底,安海燕邀集延安市洛川县主管卫生的副县长寇粉玲、卫生局长党秋文等到西安与杨团、施育晓见面会谈。三方达成了合作备忘录,拟借助国家新型合作医疗的政策资源,在做好大病保障的同时,也探索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的出路,支持农民组成医疗合作社,建立农民参与的社区卫生管理和监督机制。该试点支持当地农民建立了镇农民医疗合作社,尝试农民自愿向农医合缴费和由镇农医合代表会购买镇卫生院提供的社区卫生服务。试点几起几落,历经艰辛,为社科界与卫生界携手合作,探索农村卫生服务的出路提供了一个真实的试验场。

帮助中心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