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的一些同志,对供销合作商业的所有制性质,存在不同的理解和认识。有的同志认为合作商业,是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合作,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之间的联合;或者既是农民之间的合作,也是国家与集体农民之间的合作,是一种联合所有制经济;还有同志认为,合作是国家保持生产资料所有权,吸收农民入股,其他企业投资,进行资金合作的合作经济。总之,认为供销社经济中,不完全是集体所有制,其中大部分是全民所有制成分,因此,不同意它是集体所有制性质。笔者认为,恢复供销社的合作商业性质,就是恢复农民群众集体所有制的合作商业,也就是把供销社再交回给农民,变成农民群众自己的商业组织。
中国商业改革,社会主义流通理论,商品市场,工农业产品,农村供销合作社
唐伦慧: 1930年10月生,四川省广安县(已改为广安市)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195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经济系,1958年进入中国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财贸组(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长期从事商业经济研究工作。曾任商业经济研究室主任,所学术委员会和所学位委员会委员。曾兼任原商业部经济研究所特邀研究员,北京市政府供销合作事业第一届和第二届顾问,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秘书长、中国供销合作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及学术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等职。长期致力于流通理论及农村商品流通、商业经济学、中国供销合作经济研究等,独著和合著的著作有27部,其中主要的有《商业经济学》(主编之一)、《中国供销合作经济》、《商业运行概论》(主编之一)、《谈谈农村集市贸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