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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公司法》与《证券法》联动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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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证监会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推动下,《证券法》修改已于今年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由于《公司法》并未规定该法主管机关,至今尚无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向立法机关提出修改《公司法》的建议。虽然笔者在2013年1月30日参加全国人大法工委召开的立法规划专家座谈会时强烈建议将《公司法》修改列入立法规划项目,但《公司法》修改至今尚未列入立法规划项目。鉴于《公司法》与《证券法》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笔者认为,要健全我国资本市场法律体系,《公司法》与《证券法》必须联动修改,《公司法》的修改条件已经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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