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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是怎样看待金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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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怎样看待金钱?

他在他的理论著述中,不使用“金钱”这个“世俗”的称谓,而一律用学术名词“货币”。

在《资本论》中,有“货币”一章,它的标题是:“货币或商品流动”,因为商品流动和货币是不可分的,所以把两者合在一起来论述了。这一章,专门论述了货币的本质、用途及其储存等。但马克思在《1848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在这种带有笔记性质的著作中,他却使用文学作品式的语言和行文方式,畅快地述说金钱的性质和作用。从中可以看出他对金钱的意义、价值的批判态度。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指出了货币的本质:它是一种特殊商品,它的职能是“流动的永动机”。这就是说,货币是万能商品,是可以换取一切商品的商品,它使商品的流动,永续不断地运行。因此,马克思指出:贮藏货币的欲望就由此产生了,“自从有可能把商品当作交换价值保持,或把交换价值当作商品来保持以来,求金欲就产生了。随着商品流动的发展,货币——财富的随时可用的绝对社会形式的权利也日益增大”。

这样,货币作为特殊的商品,作为可以交换一切商品的商品,人们对它就产生了求索和贮藏的欲望,这种欲望,就是积累财富以致掠夺财富的欲望的具体化,即货币化。同时,这种特殊商品的权利也随着它的特殊功能而日益增大,因为它跟随着权利增长又随权利增长而增长它自身。这就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说的“商品拜物教”——商品,尤其是可以购买、换取一切商品的商品——货币,就成了一种宗教的神圣。它“充满形而上学的微妙和神学的怪诞”。

这就是马克思关于货币——金钱的理论性基本论述。

现在,且看马克思在《1848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中,是怎样以抒情的、激越的文学笔调描述,但也是揭示货币即金钱的本质、魔力和诡异。

这一节笔记,也以货币命名,首先指出:“货币,因为具有购买一切东西、占有一切对象的特性,所以是最突出的对象。货币的这种特性的普遍性是货币的本质的万能;所以它被当作万能之物。”接着,笔记摘录了歌德的《浮士德》中靡菲思特勒斯的话:

见鬼!当然,手和脚,

还有头和屁股,都是你的!

可是,我新享受的一切,

难道就不是我的了?

我如能付钱买下六匹马,

它们的脚力难道就不是我的?

我骑着它们奔驰,我这堂堂男儿,

真好像生就二十四只脚。

这就是说,我能用钱买来二十四只脚,我也能使用你的脚,让你的脚为我所用,使你的手脚等都“为我所有”。

笔记接着摘录了莎士比亚《雅典的泰门》中的精彩台词:

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宝贵的金子!

不,天神们啊,

我不是无聊的拜金客。

………

这东西,只这一点点儿,

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

错的变成对的,卑鄙变成尊贵,

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

………

它可以使受诅咒的人得福,

使害着灰白色的癞病的人为众人所敬爱;

它可以使窃贼得到高爵显位,和元老们分庭抗礼;

它可以使鸡皮黄脸的寡妇重做新娘,

即使她的尊容会使那身染恶疮的人见了呕吐,

有了这东西也会恢复三春娇艳。

马克思在引用之后,写道:“莎士比亚把货币的本质描绘得十分出色。”又说:“为了理解他,我们首先从解释歌德那几行诗句开始。”接着便详加发挥,写道:

货币的力量多大,我的力量就多大,货币的特性就是我的——货币占有者的——特性和本质力量。因此,我是什么和我能够做什么,决不是由我的个人特征决定的。我是丑的,但是我能给我买到最美的女人。可见,我并不丑,因为丑的作用,丑的吓人的力量,被货币化为乌有了。我——就我的个人特征而言——是个跛子,可是货币使我获得二十四只脚;可见,我并不是跛子。我是一个邪恶的、不诚实的、没有良心的、没有头脑的人,可是货币是受尊敬的,因此,它的占有者也受尊敬。……我是没有头脑的,但货币是万物的实际的头脑,货币占有者又怎么会没有头脑呢?再说他可以给自己买到颇有头脑的人,而能够支配颇有头脑者的人,不是比颇有头脑者更有头脑吗?

莎士比亚特别强调了货币的两个特性:①它是有形的神明,它使一切人的和自然的特性变成它们的对立物,使事物普遍混淆和颠倒;它能使冰炭化为胶漆。②它是人尽可夫的娼妇……货币也是作为颠倒黑白的力量出现的。它把坚贞变成背叛,把背叛变成坚贞;把爱变成恨,把恨变成爱;把德行变成恶行,把恶行变成德行;把奴隶变成主人,把主人变成奴隶;把愚蠢变成明智,把明智变成愚蠢。作为著作的预备材料,《手稿》到此戛然而止,没有做进一步的理论的分析与发挥,下一章即转入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和法哲学的批判,而与货币没有直接联系。但是,《手稿》中的这段笔记,却详细地、深刻地、形象地揭示了货币即金钱的本质——那种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化美为丑、化丑为美,化愚蠢为聪明、化聪明为愚蠢,化丑恶为德行的种种本质表现。它是人间的祸祟。

但是,货币——金钱的作用和对于人的意义和价值,我们是十分清楚,深刻理解的。它是一切价值的等价物。我们有了钱,才能生活得美好幸福。但是,事实上,有了钱,并不等于就拥有了幸福。用钱买不来幸福。因此,对于金钱,既不能忽视,又不能视之如命;既要看重,又要清醒。看到它是人生必需之物,又要理解它是人的身外之物。决不能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产生“商品拜物教”,产生金钱拜物教,视金钱为神明,成为守财奴。

不过,现实的情况,却告知人们,许多人心中正有着一个金钱的神明,信奉了货币拜物教。这只要看看那些贪污的案例,就明白了:他们都是心中有一个金钱的神明,信奉货币拜物教的。许多贪污者,收入很高,灰色收入更高,甚至他们手中积累的财富已经很多很多,或其拥有量,大到自己都不十分清楚了。但是,仍然还要贪污。从常理来说,是很难理解的。他们用不了那么多的金钱;金钱在他们那里,已经没有实际的价值和意义,只是一个“形而上学的微妙和神学的怪诞”,最后他们倒在了这个微妙怪诞的深坑之中,也倒在了幸福之门的外面;有的人更走进了地狱之门。

从现世的人生来说,似乎需要一种“金钱的觉悟”,即破除对它的拜物教心态,而以平常心、正常心对之。

但我以为这实际上是一种文化心态,一种哲学心态。它足可驱除贪腐之鬼。

马克思关于货币——金钱的论述,不仅是一种理论,而且是一种道德修养,一种高尚文化心理结构的奠基石。我们抵制道德滑坡、建设精神文明,都可以此为圭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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