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住房体制改革的条件下,我国城市社区呈现治理主体多元化的基本格局。针对多元主体并存、产权结构复杂、物业管理纠纷频仍、利益群体陷入“囚徒困境”,而基层社区缺乏多元主体协商合作机制、调控能力羸弱的情况,建立“乡规民约”基础上的社区“两委三方”协议化合作治理制度,通过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共建和谐协议书”,建立“乡规民约”基础上的职责明确、分工合作、信息沟通、行为规范、遇事及时协商、定期工作考评的工作机制和物业纠纷调处平台,达到整合社区资源,实现社区稳定安康的治理目标。
新形势,现代化城市管理,研究报告,中国
张丽曼: 张丽曼,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北京市海淀和谐社区发展中心研究员,本文执笔人。
邵里庭: 邵里庭,北京市海淀和谐社区发展中心业主、物业工作室主任,研究员,本文执笔人。
陈幽泓: 陈幽泓,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北京市海淀和谐社区发展中心主任,本项目负责人。
黄传炜: 黄传炜,北京市海淀和谐社区发展中心研究员。
雷鲜荣: 雷鲜荣,北京市海淀和谐社区发展中心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