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北京市现有城市管理立法概况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北京市现有城市管理领域的立法与北京市世界城市的发展定位不相称、与国际化大都市不相称,与国家和北京市的“十二五”规划要求有一定差距。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的政府规章存在一定的漏洞和缺陷,缺少城市应急管理方面的法规规章,城市安全运行方面立法存在不足,需要制定北京市“城市管理条例”或者“城市管理办法”。
新形势,现代化城市管理,研究报告,中国
郑齐猛: 郑齐猛,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党校教研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副教授,博士,博士后,研究方向为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