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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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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课题组根据2016年版法治政府评估指标体系对100个被评估城市的法治政府建设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总体上,地方法治政府持续进步,部分东部城市比较稳定,具备迅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和社会条件。但是全国仍然处于较低水平,呈现出比较明显的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现象,东部城市好于中西部,部分西部城市仍处于落后状态。各层级政府之间差异比较明显,市级政府总体表现好于职能部门和区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但是法律得不到有效实施,行政不作为现象突出,已经严重影响法律的权威,受到社会公众的广泛诟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清理尚未实现常态化,民主化和开放性均严重不足,规范性文件不规范,甚至于法有悖的现象普遍存在。公众获得感不强,社会对于地方政府法治水平的评价整体较低。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成为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因素,没有树立法治政府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的观念,也未能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层次上,从依法行政与依法执政共同推进的角度上认识法治政府建设。评估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我国地方法治政府建设的短板,应成为各级各地政府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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