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页面

完善中国高等教育制度伦理的建议
在线阅读 收藏

完善中国高等教育制度伦理,需要直接或间接参与高等教育制度制定、执行和评价过程的各个主体的共同努力,比如高等教育行政部门、社会利益团体、教师、学生、大学内外部行政管理人员等。按照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当行为者的利益要求在现有制度下得不到满足时产生对新的制度的需要,即制度需求已经产生。制度的变迁首先是从制度的非均衡开始的,我国高等教育制度伦理的多元价值的博弈是非均衡的。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制度伦理的集权导致制度的供给主体主要是国家,我国高等教育制度的变迁更可能采取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它由国家强制推行。这就意味着完善中国高等教育制度伦理,更重要的是对直接参与高等教育制度制定、执行和评价过程的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提供建议。

帮助中心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