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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临时政府开创中国民主共和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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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辛亥革命研究回顾与前瞻高峰论坛纪实

中国是一个有两千多年封建专制历史的传统社会,至1840年鸦片战争发生,西方资本主义强国强行打开了中国闭关自守的大门。先进的中国人发现古老的、有着丰富历史文明的中国,已经大大地落后于西方世界。他们决心急起直追。他们尝试运用各种改变中国面貌的方案,如物质层面的洋务自强运动,政治层面的戊戌变法运动等等。然而,这些未从根本上摧毁封建专制统治基础的改革运动,均不能推动中国迈向现代民主社会。

1911年的辛亥革命,是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在总结先进的中国人多年政治斗争经验基础上,决心采用武装暴力手段,推翻清王朝的统治。辛亥革命改变了中国封建专制主义制度,把国家引向新的历史时代。它标志着中国由一个以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闭关锁国的、王权体系十分牢固的传统社会,转向以民主共和制度为核心的现代社会;标志着中国进入了一个新的社会转型期。它开辟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其历史地位和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它的丰功伟绩将永垂史册。

辛亥革命最大的历史贡献,一是结束清王朝统治,二是建立民主共和性质的中华民国。特别是1912年1月在南京建立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开创了中国民主共和的新时代。

南京临时政府全面勾画了民主共和国家的雏形,开始了改旧迎新的社会变革,指明了中国未来美好的社会图景。这些伟大的历史功绩,是先进的中国人经过艰难探索的正确选择,实践验证了它的历史贡献。可是,长期以来未能得到人们的肯定和重视,甚至以种种不合实际的观念对其加以贬低或否定。史学界多以其存在时间短暂而忽视对它的研究,目前尚无对其进行全面、深入研究的专题著作,不能不说是件憾事。2011年是辛亥革命胜利一百周年,江苏省和南京地区学术界,配合全国性的纪念活动,将以南京临时政府为主题,开展大规模的学术研讨和宣传活动。

总结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的成就,有如下若干方面。

第一,它在亚洲地区建立了第一个民主共和国,并为弱小的国家民族建设现代国家树立了典范。20世纪初叶,亚洲地区各国如朝鲜在沦为日本的保护国之后,1910年8月日本又通过镇压义兵运动,将朝鲜强制合并。这时的朝鲜尚非独立自由的国家。东南亚各国,还处在欧美列强的控制之下。至于日本,虽然通过1868年的明治维新运动,高举“尊王倒幕”大旗,推翻了德川幕府的封建统治,为发展资本主义扫清了道路,但是,明治维新建立的是地主与资产阶级的联合专政,实施的是君主立宪制的政体。这种尊崇天皇、君权神权并存的政治制度,不能体现完全意义上的现代民主精神。孙中山建立中华民国,虽然也强调学习日本,但那是指学习其富国之术,而非走君主立宪之道。建立民主立宪政体,才是中国的正确出路。

第二,确立了建设现代中国的最基本的理念与原则。如:“国家之本,在于人民”,“民族的统一”,“领土的统一”。具体说,如“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中华民国以参议员、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第三,制定了中华民国的政治体制。孙中山奔走革命,主张学习西方国家的先进政治制度。与此同时,孙中山也强烈地感受到在资本主义的影响下,西方国家政治体制存在着难以克服的缺陷。孙中山在考察西方政治制度及总结中国传统政治观念的基础上,发展了西方政治“三权分立”的学说,提出了适合中国国情的“五权分立”的主张。南京临时政府的建立,体现了孙中山的政治创新。

第四,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民主共和性质的国家大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清王朝晚期,在各方要求实施政治改革的压力下,清政府被迫于1908年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这个大纲虽然也强调了法制,但它本质上仍是一部“王法”。它规定“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世尊戴”,“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显然,它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有着本质的不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从国家宪法的原则出发,肯定了民主共和制,确认了中国的社会制度、政治制度和人民应享有的民主权利和义务。它指导着并且规定着中国迈向现代国家的方向,是建设民主共和国的法律依据。

第五,开始实施改旧迎新的社会变革。以武昌起义为标志的暴力革命,实现了国家新旧政权的转移。革命成功后的社会改革,将是更加深刻和复杂的。南京临时政府建立后,制定和颁行了改造中国社会的政策和措施,其中包括移风易俗、改善人们精神面貌的众多规定。譬如,禁止刑讯,革除前清官厅恶称;颁行禁烟令,消除鸦片流毒;发布禁赌令,杜绝赌风,以清社会风气;还实施剪辫令,明令禁止摧残妇女肢体的缠足习俗。种种改革政策,体现了南京临时政府向全面、深刻的社会变革,迈出了艰难的、也是可喜的和值得充分肯定的一步。

第六,废除王权世袭制度,首次运用投票方式选举国家主要领导人。武昌起义后,十七省代表齐集南京,投票选举中华民国临时政府首任临时大总统和副总统。《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还规定参议院有权“决定弹劾”临时大总统对国家的“谋叛行为”或国务员的“失职或违法”行为。这不仅体现了人民的民主权利,也防止国家最高领导人背离国家和人民利益。这些都是中国走向民主国家的重要标志,也是王权政治与民主政治的根本不同点。

第七,号召公务人员做人民公仆。如前所述,南京临时政府明确规定立国的基本原则是“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因此,一切为了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服务于人民,是公务人员的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做人民公仆,一如当今号召“为人民服务”,均是现代国家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也是国家走向现代化的最重要标志之一。

南京临时政府存在时间确实短暂,其众多政策未能在实践中接受检验,然而其首创精神和制度创造,为我国走向现代社会开辟了前进道路,指明了方向。在没有历史借鉴的形势下,规划了如此较为完善的现代国家图形,是十分可贵的。我们不应该苛求前人,而应该以十分敬佩的心情宣扬他们的历史功绩,继承和发扬这份宝贵的历史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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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辛亥革命研究回顾与前瞻高峰论坛纪实

中国是一个有两千多年封建专制历史的传统社会,至1840年鸦片战争发生,西方资本主义强国强行打开了中国闭关自守的大门。先进的中国人发现古老的、有着丰富历史文明的中国,已经大大地落后于西方世界。他们决心急起直追。他们尝试运用各种改变中国面貌的方案,如物质层面的洋务自强运动,政治层面的戊戌变法运动等等。然而,这些未从根本上摧毁封建专制统治基础的改革运动,均不能推动中国迈向现代民主社会。

1911年的辛亥革命,是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在总结先进的中国人多年政治斗争经验基础上,决心采用武装暴力手段,推翻清王朝的统治。辛亥革命改变了中国封建专制主义制度,把国家引向新的历史时代。它标志着中国由一个以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闭关锁国的、王权体系十分牢固的传统社会,转向以民主共和制度为核心的现代社会;标志着中国进入了一个新的社会转型期。它开辟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其历史地位和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它的丰功伟绩将永垂史册。

辛亥革命最大的历史贡献,一是结束清王朝统治,二是建立民主共和性质的中华民国。特别是1912年1月在南京建立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开创了中国民主共和的新时代。

南京临时政府全面勾画了民主共和国家的雏形,开始了改旧迎新的社会变革,指明了中国未来美好的社会图景。这些伟大的历史功绩,是先进的中国人经过艰难探索的正确选择,实践验证了它的历史贡献。可是,长期以来未能得到人们的肯定和重视,甚至以种种不合实际的观念对其加以贬低或否定。史学界多以其存在时间短暂而忽视对它的研究,目前尚无对其进行全面、深入研究的专题著作,不能不说是件憾事。2011年是辛亥革命胜利一百周年,江苏省和南京地区学术界,配合全国性的纪念活动,将以南京临时政府为主题,开展大规模的学术研讨和宣传活动。

总结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的成就,有如下若干方面。

第一,它在亚洲地区建立了第一个民主共和国,并为弱小的国家民族建设现代国家树立了典范。20世纪初叶,亚洲地区各国如朝鲜在沦为日本的保护国之后,1910年8月日本又通过镇压义兵运动,将朝鲜强制合并。这时的朝鲜尚非独立自由的国家。东南亚各国,还处在欧美列强的控制之下。至于日本,虽然通过1868年的明治维新运动,高举“尊王倒幕”大旗,推翻了德川幕府的封建统治,为发展资本主义扫清了道路,但是,明治维新建立的是地主与资产阶级的联合专政,实施的是君主立宪制的政体。这种尊崇天皇、君权神权并存的政治制度,不能体现完全意义上的现代民主精神。孙中山建立中华民国,虽然也强调学习日本,但那是指学习其富国之术,而非走君主立宪之道。建立民主立宪政体,才是中国的正确出路。

第二,确立了建设现代中国的最基本的理念与原则。如:“国家之本,在于人民”,“民族的统一”,“领土的统一”。具体说,如“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中华民国以参议员、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第三,制定了中华民国的政治体制。孙中山奔走革命,主张学习西方国家的先进政治制度。与此同时,孙中山也强烈地感受到在资本主义的影响下,西方国家政治体制存在着难以克服的缺陷。孙中山在考察西方政治制度及总结中国传统政治观念的基础上,发展了西方政治“三权分立”的学说,提出了适合中国国情的“五权分立”的主张。南京临时政府的建立,体现了孙中山的政治创新。

第四,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民主共和性质的国家大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清王朝晚期,在各方要求实施政治改革的压力下,清政府被迫于1908年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这个大纲虽然也强调了法制,但它本质上仍是一部“王法”。它规定“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世尊戴”,“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显然,它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有着本质的不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从国家宪法的原则出发,肯定了民主共和制,确认了中国的社会制度、政治制度和人民应享有的民主权利和义务。它指导着并且规定着中国迈向现代国家的方向,是建设民主共和国的法律依据。

第五,开始实施改旧迎新的社会变革。以武昌起义为标志的暴力革命,实现了国家新旧政权的转移。革命成功后的社会改革,将是更加深刻和复杂的。南京临时政府建立后,制定和颁行了改造中国社会的政策和措施,其中包括移风易俗、改善人们精神面貌的众多规定。譬如,禁止刑讯,革除前清官厅恶称;颁行禁烟令,消除鸦片流毒;发布禁赌令,杜绝赌风,以清社会风气;还实施剪辫令,明令禁止摧残妇女肢体的缠足习俗。种种改革政策,体现了南京临时政府向全面、深刻的社会变革,迈出了艰难的、也是可喜的和值得充分肯定的一步。

第六,废除王权世袭制度,首次运用投票方式选举国家主要领导人。武昌起义后,十七省代表齐集南京,投票选举中华民国临时政府首任临时大总统和副总统。《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还规定参议院有权“决定弹劾”临时大总统对国家的“谋叛行为”或国务员的“失职或违法”行为。这不仅体现了人民的民主权利,也防止国家最高领导人背离国家和人民利益。这些都是中国走向民主国家的重要标志,也是王权政治与民主政治的根本不同点。

第七,号召公务人员做人民公仆。如前所述,南京临时政府明确规定立国的基本原则是“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因此,一切为了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服务于人民,是公务人员的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做人民公仆,一如当今号召“为人民服务”,均是现代国家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也是国家走向现代化的最重要标志之一。

南京临时政府存在时间确实短暂,其众多政策未能在实践中接受检验,然而其首创精神和制度创造,为我国走向现代社会开辟了前进道路,指明了方向。在没有历史借鉴的形势下,规划了如此较为完善的现代国家图形,是十分可贵的。我们不应该苛求前人,而应该以十分敬佩的心情宣扬他们的历史功绩,继承和发扬这份宝贵的历史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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