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2~1997年这五年中,有两大事件必将永载史册。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以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初步构建;二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得以确立,法治的观念初步在全党和全国人民中形成共识。在人类探索社会主义的道路上,第一次把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制度结合起来,第一次把人民当家作主、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结合起来,开创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新的道路。此二者奠定了新世纪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最为重要的两大基石。
社会主义法制,法治建设,司法改革,法律教育,社会法治,中国
刘作翔: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陈晓峰: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