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观1997~2008年的法治历程,可以分为:1997~1999是依法治国方略的立法转化期;1999~2002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发展完善期;2002~2007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推动期。在经历十年法治发展之后,2007年十七大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标志着我国进入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落实期。
社会主义法制,法治建设,司法改革,法律教育,社会法治,中国
王家福: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蒋熙辉: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法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