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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德育与人文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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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精神是一个民族不可或缺的价值内涵,是提高民族素质必不可少的一环。它内在于人的实践活动,并通过实践活动表现出来。人在世界中,要赋予自己的现实生活以价值和意义,将其纳入某种意义系统,建构一个文化的理想世界作为人的终极目标和人生意义,以此来确证人的主体性。人文精神正是指人类文化创造的价值和理想,是指向人的主体生命层面的终极关怀。作为一个意义领域,它是对人自身命运的理解和把握,对人的生存价值意义的关注。它是人之为人的一种理性意识、情感体验、生命追求、理论阐释、评价体系、价值观念和实践规范,是人类以文明之道大化于天下的生命大智慧。道德教育作为一种价值引导,必然与确立其价值取向的人文精神相关联。人文精神的培养,在学校中更多的依赖于对人文学科的重视。美国的高校虽然少有专设的道德教育,但普遍开设历史、公民学类课程及有关专题,通过这些课程中人文精神对学生潜移默化的教化作用,使学生获得某种道德熏陶,提高道德判断力和选择的自觉性,增强学生的责任感。美国高校不仅注重在文科教育中传播人文精神、渗透德育,近来也开始注意在理科教学中渗透德育内容,使传授自然科学与道德培养结合起来。学校要求学生对每一门主修专业,都要从历史、社会和伦理学的角度学习研究,即要求学生对任何一门专业课程的学习都要回答三个问题:这个领域的历史和传统是什么,它所涉及的社会和经济问题是什么,要面对哪些伦理和道德问题。学生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求索,就获得了课程本身的专业知识传授过程中所难以获得的人文思考和价值判断。

反观中国当前的高校道德教育,存在急功近利的实用主义和工具主义倾向。在学科设置上,重应用学科轻人文学科,致使专设的道德教育课程失去了内在的价值根基;社会就业的压力,也使学生一头扎进应用学科的专业技术的学习而忽略了内心世界的修炼;富含道德价值色彩的传统文化也逐渐被淡忘,等等。这些现象,究其根本,都是由于人文精神的缺乏。

人文精神,其着重点在“人”,它所体现的是人对自身的反思并由此引起的价值思考,这恰恰是道德的主要依据:什么是人,人应该如何成其为人。道德是合乎善的行为,道德教育就是引导人向善乃至至善,简而言之,就是教人懂道理、讲道理。道理的原意,是“道”和“理”,所谓“形而上者谓之道”,“理”者,天地运行之理,“理在气先”,因此,“道理”有着虚灵的形而上的价值背景。另外,道德教育既然是引导人向善,也就必然引发一种价值判断:何谓“善”。对“道理”的理解,对“善”的判断,都使得“道德”有了某种虚灵而不落于实的超脱性,只有心与之契,才能在本真的意味上理解道德。但是,“道”或“德”或“理”都是人的“道”,并非命运的强制,而是内在的境界,是一种人文精神的凸显。如果把人文精神看做“体”,则道德教育就是“用”,在这层理致上,人文精神是道德的底蕴和依托,缺乏了人文精神的道德教育是无“体”之“用”,只能沦为一种技术性的操作而背离了道德的原意。康德曾说过“道德不是知识”,亦即道德不是认知理性,而是必须靠实践赢得心神相契的一种人文精神。如果在德育过程中只是一些道德规范的传授而缺乏人文精神的熏陶,那么这种脱离了形而上的价值——本真的道德——的教育,必然会引发诸多问题。遗憾的是,这正是目前我们的学校道德教育所面临的最大问题。

中国在历史上本是十分注重对学生的人文精神的培养,但从近代以来,人文精神逐渐失去了其在学术中、在人格培养中应有的地位。究其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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