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治理理论提供的原则,结合澳门现有的基础与条件,适应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澳门可以考虑选择“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合作型治理体制作为新的治理形态加以建构。新的合作型参与式治理框架的建设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社会管理,研究,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