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有关司法公正和高效的论述颇多,研究也很深入,但相对来说司法权威在理论上尚有较大的探讨空间,尤其是在司法权威第一次被明确提出之后。作为来自法院系统的一员,笔者认为有责任就司法权威问题进行深入思考。但是显然,司法权威问题涉及面很大,要想面面俱到阐述很难,非笔者力所能及。最高法院提出“权威是被认同的权威”,笔者认为这是研究司法权威问题的一个新的角度和思路,给司法权威建设指出了方向,正因为此,笔者有意就被认同的权威建设的路径进行探讨。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司法制度,体制改革
刘青峰: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法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