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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欧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研究——以法官任命制度改革为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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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欧国家作为前苏联社会主义阵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经过了苏东89剧变之后,社会主义制度纷纷解体,其法院和法官制度也相应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本文所选择的六个东欧国家:匈牙利、保加利亚、波兰、罗马尼亚、捷克斯洛伐克,是东欧国家的典型代表,拟就其司法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法官任命制度改革做一总体研究,同时,结合其他东欧、前社会主义国家的制度和经验作出相关的辅助性说明。在研究内容上,主要侧重于1989年之后,这些东欧国家在转型过程中的相关制度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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