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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有规范,文化才有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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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8日《珠海特区报》报道,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4月8日开始,由市教育局组织牵头,联合市工商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等部门,对珠海市的主干道以及商业区、学区街道的店铺、巴士站牌、街道指示牌等进行突击检查。这也是珠海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后首次对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进行更加细致的整改和完善。

灿烂的五千年中华文明中,汉字是一颗耀眼的明珠,闪烁在人类智慧之巅。作为使用这种伟大的语言文字的中国人,我们每个人都有理由自豪和骄傲。然而在今日的现实中,我们不能漠视大量中文被糟蹋、被歪曲的现象。看看街头,猎猎彩旗飘着广告:声西击东!明明是我们先人智慧结晶的成语“声东击西”,却由于商业的目的被某些人硬生生改成了错误的表述。

类似的文字还有不少,如衣衣(依依)不舍——服装广告;有口皆杯(碑)——酒类广告;一步到胃(位)——胃药广告;乐在骑(其)中——赛马/摩托车广告;随心所浴(欲)——热水器广告;咳(刻)不容缓——止咳药广告……还有无意中写错且出错率极高人们见惯不怪的,如修车店门口:补胎“冲”(充)气;零售店铺门口:“另”(零)售;家具店门口:家“俱”(具);洗车店门口:洗车打“腊”(蜡);水果店门口:“波”(菠)萝;饭店菜单:鸡“旦”(蛋);停车场招牌:“仃”(停)车收费;等等。这些故意写错的成语和无意中写错的字歪曲了中文的词意,对正人们的耳目尤其是在学习的孩子们造成极恶劣的影响,这些整天耳闻目睹的错误,深深印在孩子们的脑海里,对孩子们的学习不利,更对中华文化的发展不利。这些错误的、滥用的、不规范的语言文字,为何不能用?因为文字即文化,是千年人类智慧的结晶,弄错了,就损坏了文化符号,破坏了文化传承。为了不让几千年的文明毁在我们手里,规范中文,刻不容缓。这绝不是危言耸听,我们每个中国人都该警醒!

语言规范是指使用某种语言的人所应共同遵守的语音、词汇、语法、书写等方面的标准和典范。古今中外对语言的规范化工作都相当重视。印度梵文早在公元4世纪就开始了规范运动。我国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统一规定以小篆为正字,后历代国家繁荣富强之时都有修典修书之举,目的就是规范语言文字。在欧洲,为了“保卫”和“纯洁”语言文字,甚至发生了许多“运动”。如净化意大利语,纯洁法语运动,“永远不可改变的规范准则”的希腊和拉丁语法则,“德语的正确性”研究,制定英语的“正确性的标准”,等等,都是自古至今各民族专注的问题。这表明,世界各国人民历来都将语言文字的规范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人们普遍认为,没有规范的语言文字,文化的传承定会岌岌乎殆哉!

当前,语言文字还关系到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社会的进步。实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是促进民族间交流、普及文化教育、发展科学技术、适应现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基础工程,对于当前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其实,对于当今的语言文字,我国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但知道这部法律的人还不多。普及语言文字法,依法规范语言文字,特别是依法规范各个广告招牌,是各有关部门的责任,也是每个中国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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