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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新移民的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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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移民的融入,笔者近几年先后在《联合早报》发表过四篇正式的论述:第一篇为2001年5月12日的《外来人才的边缘情结》(中英双语);第二篇为2001年10月24日的《新移民的作用与价值》;第三篇为2004年8月6日的《新移民与文化冲击》(杨建伟、杨萌);第四篇为2007年3月5日的《杨建伟:要适应新环境,新移民要欣赏称赞多听少说》(潘星华报道)。为了实现论述的一致性和连贯性,笔者写了今天的《再谈新移民的融入》。

有关新移民融入的话题,经历了差不多10年的时间,从市井百姓的街谈巷议走进政府和国会的议事殿堂,标志着新移民融入关系到国家未来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各族群、各阶层的和谐共处,关系到新加坡在经济全球化大环境压力之下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关系到50年、100年之后新加坡还会不会继续存在,其重要程度已经上升到基本国策的层面。

为了做大经济的大饼,新加坡政府在为未来容纳650万人口进行规划。兼任国家人口委员会主席的副总理兼内政部长黄根成日前接受记者专访时说,如果我们要新加坡的经济每年继续争取实现6%的增长,那我们的劳动人口年增长率必须达到3.5%;假设现有的低于人口替代水平的生育率维持不变,我们就必须引进外来移民以协助政府实现预定的经济增长目标,从而惠及全体国人。

古往今来,新移民融入的问题对于各个国家、各个社会来说都不是一件小事,秦朝李斯的《谏逐客书》便是有关这个问题的经典案例。2000多年前的战国时期,许多有识之士跑到秦国,或从商,或从政,或讲学,文化交流、经济交往的大环境非常宽松。后来因为出了吕不韦事件,秦国一些贵族、大臣就议论起来,说列国的人跑到秦国来,都是为他们本国打算,有的说不定是来当间谍的。他们请秦王把客卿统统撵出秦国。

秦王接受了这个意见,就下了一道逐客令:大小官员,凡不是秦国人,都得离开秦国。

李斯当时是楚国来的客卿,原是著名儒家学派代表荀况的学生。他来到秦国,被吕不韦收留。这一回,李斯也被驱逐了,心里挺不服气。离开咸阳的时候,他上了一道奏章给秦王,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谏逐客书》。

李斯在奏章上说:“从前秦穆公用了百里奚、蹇叔,当了霸主;秦孝公用了商鞅,变法图强;惠文王用了张仪,拆散了六国联盟;昭襄王有了范雎,提高了朝廷的威望,这四位君主,都是依靠客卿建立了功业。现在到大王手里,却把外来的人才都撵走,这不是帮助敌国增加实力吗?”

李斯还说:“是以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秦王看了李斯的奏章,极为震撼,连忙打发人把李斯从半路上找了回来,恢复他的官职,还取消了逐客令。22年之后,秦王扫六合,竟并天下,尊为始皇帝,并任命李斯为丞相。

不错,李斯的故事发生在2000多年前,可是,谁又能说今天的新移民没有当年李斯的感受呢?许多人不肯正视新移民融入的问题,是因为他们看问题的高度不够。实际上,我们如果稍稍留意一下,便会发现一个非常吊诡的现象:一个社会强调什么,便是在什么方面存在问题。比如,我们强调融入,应该是存在融入的问题;我们强调优雅,应该是存在优雅的问题;比如,有的社会强调诚信,应该是存在诚信的问题;有的社会也强调和谐,应该是存在和谐的问题。今天,大家都在关心和谈论新移民的融入,的确存在融入的问题。

新移民的融入,包括主观和客观两个维度。主观维度,一方面看新移民是不是对这个社会有兴趣,是否欣赏这个社会、认同这个社会、喜欢这个社会;另一方面看新移民是不是有生存的能力,有没有一技之长,能不能在这个社会立足。

客观维度即这个社会对新移民是不是有兴趣,是否认同他们、欢迎他们、接纳他们。当然,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新移民能否融入新社会,归根结底是一个供求关系的问题,即新移民的供给是否符合这个社会的需求。没有需求,再好的供给也是没有意义的。

假如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表述的“世上万事万物都是交换”的核心理论是政治正确的,假如他的理论可以被认为具有“普世”价值观的话,新移民要融入新社会,一定要让这个社会感受到他们融入的价值。要知道,能够维系新移民和这个社会关系的,既不是亲情,也不是血缘,而是另一个要素——利益。直白地说,新移民要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对这个社会的认同和热爱,换取这个社会对自己的认可和接纳。

(新加坡《联合早报》,200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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